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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掖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试行)

        发表日期: 2022-05-16 17:12 编辑录入:365bet官网手机版下载_365bet在线娱_beat365官方网址发改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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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我市新能源资源,规范发电企业准入标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通过市场化竞争性配置资源,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链的意见》《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 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发展综合能源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总体目标

        通过竞争性配置,选择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好、技术水平高、社会贡献大、诚信记录优、具备产业带动效应的头部企业,配置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规模,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配置原则

        (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配置规模,处理好风电、光伏发电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的关系,高效、合理配置资源。

        (二)市场导向、公开优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竞争,择优选择投资主体。

        (三)实力优先、合作共赢。坚持引入行业头部企业,以实力信誉优先,主动让利,实现地企双方合作共赢。

        (四)产业带动、提质升级。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推动全产业链各环节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配置规模

        全市“十四五”第一批(2021-2022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规模指标为24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140万千瓦,风电100万千瓦)。

        四、评分办法

        我市竞争性配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以企业实力、技术方案、电价、储能配置、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为评价要素,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分。

        (一)企业实力。包括行业实力、履约情况等评价内容。

        (二)技术方案。包括技术方案深度、集约用地、发电水平等评价内容。

        (三)电价。以企业申报的电力市场形成电价竞争力为评价内容。

        (四)储能配置。以储能规模占电站装机容量的比例、储能时长、储能设备满足行业相关标准为评价内容。

        (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以申报企业与拟落地产业的高质量协同发展为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产业协同效果、产业协同强度、产业先进性等。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市新能源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市资源开发和产业培育融合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落地区域及建设规模后,相关县区提供建设区域坐标,依程序公开发布资源竞争性配置公告。

        (二)企业申报。参与竞争企业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竞争性配置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分为初评和详评。

        (1)初评:资格审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企业资质、信用状况、项目规模、可再生能源产业协同支撑性文件等主要信息,对不符合条件、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2)详评:组织评审。按照张掖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各申报企业答辩后,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排序,每个项目得分前三名的企业入选,后续根据协同项目差异化及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确定最终企业。

        (四)签订开发协议。项目投资主体与相关县区政府签订开发建设协议,对未按照协议要求开展有关工作的,按照申报承诺及开发协议进行处理。禁止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严禁擅自转让风电光伏发电规模指标,一经发现终止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监督检查。竞争性配置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张掖供电公司及相关县区联合组成的竞争性配置工作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办法由张掖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 2021年8月26日起开始实施,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编辑:刘  锦

        审核:李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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