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官网手机版下载_365bet在线娱_beat365官方网址人民政府
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甘政发〔2021〕86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张政发〔2021〕70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防火期限。确定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县草原防火期,其中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落实防火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以各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农)场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跨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各镇、国有林(农)场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严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镇、国有林(农)场要加强日常巡逻管控,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严防死守敏感地区、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筑牢用火审批防线、入山检查防线、日常巡护防线和联防联保防线,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护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任何车辆和个人,均负有森林草原防火的责任与义务,应自觉扫描防火码进行登记并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凡违反有关规定,阻挠、妨碍相关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四、发布禁火命令。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县公安、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火,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从严从快侦办违法用火案件,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五、广泛宣传动员。各镇、国有林(农)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即时播报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公告、禁火令和高火险气象信息;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进林区、进牧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六、加强值班值守。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镇、国有林(农)场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机制,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严防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并视需要及时靠前驻防。
七、科学防范应对。各镇、国有林(农)场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扑救器材装备、防火物资、机具的检修、维护、保养等工作,加强防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培训和日常演练,做好各项应急扑救火准备。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抓总,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协调做好气象预警、林牧区治安维护、交通畅通等保障工作,联勤联防,统一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险,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报警。
县 长 张鹏
2022年1月4日